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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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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一个纽约警方的巡警将一个男人领了进来。男人身材瘦小,穿着昂贵的西装,一副整洁的商务人士打扮。丹斯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逮捕过,但从他摸索自己手腕的样子中可以看出,他最近戴过手铐。

丹斯先跟他打了招呼,对方明显情绪紧绷,隐约有些发怒。丹斯示意他坐下,自己坐在了他的对面——他们中间什么都没有——丹斯又向前拉了一下自己的椅子,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达到空间上的中立,这是一个心理学术语,用来描述访谈双方之间的合理距离。这个距离可以调整,从而给访谈对象施压或是减压。丹斯不会离对方太近,那样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有侵略性,也不会离得太远,这样对方就会觉得安全而没有紧张感。(用她讲课时的话说,就是:“你要试着在边缘慢慢试探。”)

“科布先生,我叫凯瑟琳·丹斯,是一名执法人员,我想和你谈谈你昨天晚上看到的事。”

“这简直是荒唐,我已经告诉他们了。”科布朝着莱姆的方向点头说,“我已经交代了我看到的一切。”

“怎么说呢,不太巧,我刚到这儿,他们听过了,但是我还没有。”

丹斯开始记录科布的反应,她问了一系列简单的问题,科布的住所、从事什么工作、可曾入伍等。通过这些问题,她得到了科布在常规压力下的一些基本反应。丹斯仔细地听着他的回答。(“在访谈中,观察和倾听是最重要的两项,讲话,是最后一项。”)

审问者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先确定受访对象的性格类型——是内向型还是外向型。这些性格类型并非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远远不是吵闹或羞怯这样简单区分的。二者的区别在于人们做决定时的表现。内向型的人往往依靠直觉和主观情感来做决定;外向型的人则依靠逻辑和理性分析做决定。确定对方的性格类型有助于审问者有针对性地设计问题,选择合适的语调和态度进行对话。比如,对待内向型的人,采取单刀直入的粗暴方式,他们就会退缩,进入自我保护状态。

阿里·科布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外向型人格。并且为人自大,对待这样的人就不需要小心翼翼了。这也是凯瑟琳·丹斯个人最喜欢的一种受访者类型。盘问他们时,她可以放手施为,审个过瘾。

科布突然打断了丹斯的问题:“你们把我关得太久了,我还得上班呢。那个人身上发生的事又不是我的错。”

丹斯礼貌而官方地说:“哦,这并不是谁的错误的问题……现在,我们谈谈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吧。”

“你不信我说的话,你觉得我是个骗子。案子发生的时候我根本就不在场。”

“我可没说你在撒谎。只是,或许你昨天晚上看到了什么,可能你觉得不重要,但也许能帮上我们的忙。我现在带你回顾一下昨天晚上的事,你再仔细想想,也许会想起一些什么。”

“好吧,但是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就是把钱夹掉在那里了,就这些。我一个不小心掉了钱夹,现在都成了局里的大案子,这简直是胡扯。”

“只是回顾一下昨晚的事情,我们慢慢来。那么,你当时正在办公室工作,工作的地点在哈兹菲尔德大厦里,萨塔菲尔德兄弟投资的公司。”

“是的。”

“一整天都在那儿?”

“对。”

“你是几点下班的?”

“七点半,稍早一点。”

“下班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去了汉诺威酒吧,喝了几杯。”

“汉诺威在沃特街上。”丹斯说道。审讯中,要让受访者对你所掌握的信息有所顾虑,让他们自己猜测你知道多少。

“是的,那天晚上大家喝马丁尼,唱卡拉ok。他们管那个叫‘马丁尼欢唱夜’。”

“听起来不错。”

“我们一群人在那儿一起喝酒。有很多人,我的一些朋友,很亲密的朋友,都在那儿。”

丹斯注意到了科布的肢体语言,他要补充更多的信息——也许科布是想让自己问问他提到的那些朋友的名字。这种很急切地想要拿出不在场证明的表现,通常暗示着其中有问题——受审对象往往以为这类信息对自己有好处,而且警方很有可能懒得去核实,或者他认为警察们会很蠢地相信,如果他晚上八点在酒吧喝酒,那么七点半的抢劫就和他没关系。

“你几点离开那儿的?”

“九点左右吧。”

“然后你就回家了?”

“是的。”

“你回了上城区。”科布点头。

“开豪华轿车回家?”

“对,豪华轿车,”他语带讽刺地说,“当然不是,我坐地铁回去的。”

“在哪一站上的车?”

“华尔街。”

“你步行到华尔街?”

“是的。”

“怎么走过去的?”

“十分小心地走过去的,”他笑着,“路面上都是冰。”

丹斯也微笑:“走的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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