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1 / 3)
震惊中,萨克斯用手捂住了嘴。
哦,上帝,不……
罗伯特·胡迪打败了那些人。不过,他们差点儿把他杀了。
你放心,我敢保证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然而,她没做到。她太专注于寻找“魔法师”的下落,忘记了这个女人的安危。
不、不,莱姆,有些死者你是不能忘却的。她永远也无法忘记这个悲剧。
但接着她又想:现在不是哀痛的时候,以后多得是反省和自责的时间,眼下她必须用他妈的警察的模式思考。“魔法师”就在附近,而且此刻正要脱逃。这是一个命案现场,你很清楚应该怎么做。
第一步:封锁脱逃路线。
第二步:封锁现场。
第三步:确认身份,保护并调查现场目击者。
她转身面对旁边的两位巡警,打算吩咐他们负责执行这些工作,但就在她开口之前,她听见步话机中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巡逻车四十七号呼叫所有支援一〇二四状况的警员:疑犯刚才突破集市东侧的封锁线,现在正在西尾街朝七十九街前进,徒步向北逃窜……嫌疑犯身穿牛仔裤、蓝色上衣,上面有哈雷-戴维森图案。深色头发,扎辫子、头戴黑色棒球帽。无法分辨嫌疑犯身上是否有武器……他混入人群中,我跟丢了……请所有待命巡警和警车回应。”
是那个摩托车手!他换掉了刚才身上的商务休闲服,迅速变了装。他刚才刺了卡拉一刀,以转移警方的注意力,然后趁他们奔向卡拉的时候,突破了警方的封锁线。
而我刚才就在离他三英尺远的地方!
步话机陆续传出其他警员回应呼叫的声音,尽管已被嫌疑犯领先许多,但他们还是加入了追逐。萨克斯在人群中看见了罗兰·贝尔。他皱着眉,低头看着倒在地上的卡拉,一边把步话机耳机贴在耳边,聆听和萨克斯收到的完全一样的通信内容。他们两人对望了一眼,而他默默地扭头指向嫌疑犯逃跑的方向。萨克斯立刻高声对附近的巡警下令,要求他们封锁犯罪现场、呼叫医生并寻找现场目击者。
“可是……”那位年轻的秃顶警员似乎有话要说。她猜这个人可能不太高兴,毕竟这个命令是来自警衔和他一样的同事。
“没有什么‘可是’!”她说。此刻她没心情去和他比较谁的资历老上几周或几天。“有什么问题以后再向你的上级申诉吧。”
即使他回了什么话,她也已听不见了;她不理会膝关节的疼痛,紧跟在罗兰·贝尔身后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上台阶,开始追逐那个杀害他们好友的男人。
他速度很快。
但我更快。
已有六年资历的巡警劳伦斯·伯克从河畔公园冲出,全速奔跑在西尾街上,紧跟在那个身穿哈雷t恤、全力向前奔逃的混账身后,和他只有二十英尺的距离。
他避开路上行人、跳过坑洼不平的地面,就像当年高中球赛那样,紧紧跟在对方的接球员之后。
也和当年一样,“长腿”拉里已慢慢缩短了与对手的距离。
刚才他正要赶往哈得孙河的现场,支援一〇二四状况。然而,就在他收到步话机传出的追捕指示,掉头转身之际,却赫然发现步话机里通报的那名疑犯——一个浑身肮脏的摩托车手,正好就出现在自己面前。
“喂,你!站住!”
但那个人并未停下。他闪躲过伯克,向北仓皇逃窜。于是,就像当年在伍德鲁威尔逊中学校友的比赛中奋力冲刺七十二码、紧追在克里斯·布罗德里克后面一样,一心打算在离终点线两英尺前的地方狠狠把他拖倒,长腿拉里铆足了劲,火速追赶疑犯。
伯克并没有拔出手枪。除非发生疑犯持有武器,想对你开枪或向路人射击的紧急情况,否则就不能用枪来制止他。而且,如果从一个人的背后开枪,光是在事后的用枪时机调查会上就很难过关,更别提日后对升迁有何影响了。
“喂!给我站住!”伯克吼道。
这个摩托车手转向东边,跑在这条横向的马路上。他回头看见长腿拉里仍紧紧跟在后面,不禁惊恐地瞪大眼睛。
于是他立刻向左一拐,窜进一条小巷,但这个警察转弯的动作比他更流畅,依然紧追不舍。
有些警察局配有追捕网或震慑枪,可以远距离阻止疑犯逃亡,但纽约市警察局还没有这种高科技装备。不过,在这次突发状况中,是否有这种装备并不重要,因为拉里·伯克还有更多比跑步更厉害的技能,比如“狮子扑兔”——美式足球中的擒抱扭倒术。
在离疑犯不到三英尺时,他飞身向前一跃,对准嫌疑犯的上半身,好在落下摔倒时利用这家伙的身体当垫子。
“啊!”摩托车手大叫一声。他们抱在一起摔在柏油路面上,向前滚动撞进了一个垃圾堆。
“妈的!”伯克骂道,感觉胳膊肘的皮擦破了,“你他妈的混账!”
“我什么也没做!”摩托车手高喊,“你干吗追我?”
“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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