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4 / 4)
后走进客厅。“嗨。”她朝母亲笑了笑,点点头。她正在打电话;不管对方是谁,她说了“再见”,取下了耳机。
“亲爱的。”
身材苗条、不苟言笑的罗丝·萨克斯是一个矛盾体。
这就是那个女人,她曾好几个月不跟女儿讲话,因为女儿当时放弃了时装模特的工作,去读警察学院。
这就是那个女人,她不理睬丈夫甚至更久,因为她确信他在女儿职业转换的事上推波助澜(实际上他没有)。
这就是那个女人,她闹情绪的时候,会逼得父女俩在周六上下午都躲进车库,鼓捣他们喜爱的某辆肌肉车,他们都喜欢改装车辆和驾车。
这就是那个女人,她片刻不离地守护着渐渐被癌症吞噬的丈夫赫尔曼,确保女儿从不缺任何一样东西,出席每一次家长会,必要时做两份工作,克服了对莱姆和她女儿的关系的担忧,并且很快接受了他,进而接纳了他的残疾和所有一切。
罗丝在生活中做决定,依据的是恒久不变的得体原则和合理原则,而这常常难以为他人所理解。然而,你不得不钦佩她内在的那种坚定。
罗丝的矛盾,也以另一种方式体现出来:她的身体表征。由于血管受损,血脉不畅,气血虚弱,她肤色苍白,但是她的眼眸却炽烈如火。尽管体弱无助,如果她认可你的话,她却能给你有力的拥抱和强如虎钳的握手。
“我说真的,阿米,你不用来接我。我完全能行的。”
可是她不行。而且她今天显得特别虚弱,气喘吁吁,看上去好像都没法从沙发上起身——一个遭到身体背叛的受害者,萨克斯就是这么看待她的健康状况的,因为她身材苗条,很少饮酒,从不抽烟。
“没关系。况且我们可以去一趟格里斯提迪斯超市,我在回来的路上没机会去。”
“我想冰箱里还有东西。”
“不管怎样我得去一下。”
然后,罗丝以专注而锐利的眼神仔细看着女儿。“一切都还好吧?”
这个女人的敏锐天性,并没有因为疾病而减弱。
“棘手的案子。”
“你的那个不明嫌疑人四十。”
“是的。”有个情况让案子难上加难,该死的,她的爱人从她手下抢走了全城最好的刑事鉴定人员——为的竟然是个民事案件。那桩案件根本没有她的那么紧急。没错,桑迪·弗罗默和她的儿子受那家公司所害,遭遇那么悲惨的变故,没有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他们的生活会彻底发生改变。但他们不会死,不会流落街头,而不明嫌疑人四十可能正计划着再次杀人。也许今晚,也许再过五分钟。
而且更烦人的是:说服莱姆帮助孀妇的人就是她,她鼓动他像往常那样,像患有强迫症似的追查对格雷格·弗罗默之死负有责任的被告。
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说不,不过先听我说完,好吗?……
萨克斯翻看冰箱里的东西,罗列购物清单,这时门铃响了,铃声第一下大第二下小。
她看一眼母亲,母亲摇了摇头。
萨克斯也没有要等的人。她走到前厅,懒得去拿枪,因为她觉得行动派不会按门铃。而且,前门旁边,在一个褪色的破旧鞋盒里,她放有第二把格洛克手枪,更小一点的二六式;一颗子弹已经上膛,后面还有九颗,另有一个弹匣就藏在近旁。她走到门口,打开鞋盒盖子,将盒子转到容易拿枪的位置。
萨克斯透过窥视孔往外看。她顿时僵住,成了一具雕像。
天哪。
她确信她从喉咙里倒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一阵狂跳。她往下看一眼,把鞋盒盖子盖回伪装的武器盒上,然后静静站了一会儿,盯着墙上镀金框镜子里自己空洞的双眼。
深呼吸,一次,两次……好了。
她拉开门闩。
站在小小石造门廊里的,是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男人。他样子清瘦,英俊的脸庞很久没有见过阳光。他身穿牛仔裤和黑t恤,套着牛仔外套。在莱姆之前,尼克·卡瑞里曾是萨克斯的男友。他们相识于警队——都是警察,只是分属于不同的部门。他们曾经一起生活,甚至一度谈婚论嫁。
萨克斯多年没有见过尼克了,但上次两人面对面相处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在布鲁克林的一个法院里。他们匆匆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法警就把他带走了。他戴着手铐,要被转移到州立监狱开始服刑,服刑原因是抢劫和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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