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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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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那名女警搜查我扔掉证据的垃圾桶。起初我有些沮丧,但后来我意识到,其实没必要如此。如果他们聪明到能推测出我所犯的案子,当然也能找到垃圾桶。

我不认为他们看到了我,我非常小心。当然,我现在并不在办案现场。我在街对面的餐厅里,强迫自己吃下一个汉堡,慢慢地喝着水。警方对便衣这一身行头有个特别的称呼——“反犯罪”着装。这一直让我觉得非常荒唐,仿佛所有其他的着装都是在鼓励犯罪一样。反犯罪人员身穿便衣,在犯罪现场寻找目击者,偶尔还能碰到返回现场的罪犯。大多数这样做的罪犯不是愚蠢,就是丧失了理智。但是,我返回现场有两个非常具体的原因。首先,我已经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而我不能忍受这个问题的存在,所以我需要一个解决方案。而如果你不了解问题,你自然无法解决问题。但我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例如,我知道追捕我的人都有谁。其中之一就是这位在现场身穿白色塑料连体服寻找线索的红发女警,她对蛛丝马迹的专注就像我专注于数据一般。

我看到她走出了黄色胶带封锁区,手里拿着几个袋子。她把这些袋子放在灰色的塑料箱里,然后将身上的白色塑料连体服剥去。尽管今天下午的意外让我有些挥之不去的惶恐,但我仍能感觉到体内的振奋,我看到她的紧身牛仔裤,早些时候与米拉9834的交易得来的满足正在缓缓消失。

当警察们回到汽车里时,她打了一个电话。

我起身付账,若无其事地走出门,和在这个美好的星期天光顾这家餐厅的其他顾客一样。

不能被查到。

哦,我在这里的第二个原因?

非常简单。是为了保护我的宝贝们、保护我的生活,这意味我要尽全力让他们滚得远远的。

“疑犯五二二在垃圾桶里留下了什么?”莱姆对着免提电话问道。

“没有太多,但是可以确定是他的东西。一张血淋淋的纸巾和染血的塑料袋——他可以放在威廉姆斯的汽车或车库里。我已经把血样送到实验室进行dna检测。其他的还有电脑打印出来的受害人照片,一卷胶带——家居聚集地牌。还有一只跑鞋,看起来是新的。”

“只有一只?”

“是的,就一只。”

“也许是他从威廉姆斯家偷出来去犯罪现场留下脚印用的。有没有人看到他的脸?”

“ss小队的一个狙击手还有两名警员看到了,但他离得太远所以没看清楚。也许是白人或浅肤色种族,中等身材。戴着棒球帽和太阳镜,背着背包。看不出年龄,也没看到头发的颜色。”

“就这些?”

“是的。”

“好吧,赶快把证据送到这里来。然后去韦恩伯格的强奸现场走格子,他们为了等你还在那里保护现场。”

“我还有另一个线索,莱姆。”

“另一个?什么?”

“我们发现了一张粘在装有证据的塑料袋底部的便贴条。五二二想扔掉塑料袋,但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想要连便条也一并扔出来。”

“上面写的是什么?”

“一家住宅公寓酒店的房间号,在曼哈顿的上东区。我想去看看。”

“你认为那是五二二的住所?”

“不,我打电话给公寓酒店的前台,他们说租客在房间里待了一整天。是一个名叫罗伯特·约根森的人。”

“好吧,但我们需要去强奸现场进行搜查,萨克斯。”

“让罗恩过去,他可以应付。”

“我想让你去。”

“但我认为我们真的需要尽快去看看这个约根森和五二二之间的联系。”

在这一点上他没有什么可以辩驳的立场。而且他们两人也一直在精心苦训普拉斯基如何在犯罪现场走格子。这个词是莱姆用于搜索犯罪现场的一个技巧,就是把犯罪现场划分成一块块小格子,把每个格子当成一个点细细搜寻,尽可能全面地搜查现场。

莱姆觉得自己既像一名上司也像一位家长,他知道普拉斯基这个孩子迟早都必须独自去杀人现场进行调查。“好吧。”他抱怨道,“希望这张便利贴能值回票价。”他忍不住又加了一句,“而不是完全浪费时间。”

她笑了:“我们每一次不都是这样希望的吗,莱姆?”

“还有,记得告诉普拉斯基让他不要搞砸了。”

挂断电话之后,莱姆告诉库柏证据已经在路上了。然后他凝视着证据板,低声说:“让他逃走了。”

他让汤姆把关于五二二仅有的一些线索写在白板上。

也许是白人或浅肤色人种……

光知道这个有什么用呢?

阿米莉亚·萨克斯坐在自己的科迈罗ss里,车停在一边,门开着。春日傍晚的空气飘进车里,可以闻到老皮革混合着油的味道。她迅速地记录着犯罪现场报告。她总是会在搜索现场后的第一时间做记录,防止忘记。人在短时间内会忘记的细节可谓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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