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2 / 3)
满意地扬了扬唇。
方若尔明显变了,不再如之前那样灰蒙蒙暗沉沉的如同阴暗角落里灰扑扑的小石头,像是被一双神奇的大掌抹去了她身上的烟尘,露出她莹润洁白的本来面目,光华璀然,莹莹生辉。
感受最清晰的就是每天都陪在她一起,看着她如何一点一点从珍珠变为鱼目,又如何从鱼目焕发生机,灿然绽放。
他很早知道她了,在她还不认识他的时候,那时候她才多大?三岁?四岁?玉雪可爱宛如小粉团子,被她的外公牵着去参加她父亲母亲的婚礼。
那场婚礼场面十分宏大,还上了北方周末杂志的封面,封面上的女人就是穿着婚纱笑容格外明媚灿烂恍若仙子的周妍。
照片都是被修过的嘛,即使是无颜女,经过化妆、灯光和后期的ps,登上杂志之后,也会成为仙子般的尤物,更何况周妍原本就艳丽如苏格兰玫瑰,眼角眉梢一颦一笑皆是风情。
那本杂志用整整四页纸描写她和方咏康的婚礼,其中就提到方若尔,哦,那时候她还叫周若尔呢,她小小的一团,双眼惶恐不安地寻找着什么,似是无意中看到了镜头,那一瞬间的表情被镜头捕捉到,放到了杂志上。
与周妍和方咏康的婚纱照相比,她的照片只有很小一张,他却盯着那张小脸看了很久,久到以至于三年后第一次见到,他就认出了她来。
而彼时,他从曾经的天之骄子不知愁为何物的小霸王,沦落为肮脏腌臜,每日以偷窃为生的小扒手。
是的,没错,他能够从人贩子手里死里逃生,没有像那些乞丐一样被打断手脚,是因为他会偷窃。
他并非天生就会偷,而是被逼不得不去学,他不学会,就要像其他被拐来的小孩一样打断胳膊腿扭曲着身体去乞讨,那他永远也……
过去他从未有一天想过自己会成为书中的小偷吧?这个词离自己是那样遥远,遥远到自己站在高高金字塔的顶端俯瞰众生,那些终日和自己一样艰难惶恐麻木度日的乞丐们,在他眼里如同蝼蚁一般。
颜佑之仰起脸紧闭了眼睛,脑中不停浮现着父亲从高楼坠落之后,那满地的鲜血,红的就像那漫天血色晚霞。
他的身体控制不住地抖了起来,紧握的拳头克制不住的颤动着,眼中干涩的生疼,疼的他日夜无法安睡,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浮现的便是父亲坠楼而死的猩红和母亲病发后的绝望。
“喂!”一袭白色公主裙的陶颖站在靠着墙壁仰头闭目的颜佑之面前,才十岁的她个头隐隐比他还要高,娇美的面庞上想表现的自己的矜持,可不知是年龄太小心机不够,还是对颜佑之实在太过不屑一顾,眉梢眼角尽是掩藏不住的骄纵。
颜佑之睁开眼。
他的一双眼睛格外美丽多情,像是氲着雾一般,映着漫天红霞,通透如最上等的宝石,纤长的眼睫直直地垂下来,给那双宝石一样的眼睛下蒙上一层浅色剪影。
他目光缓缓落在陶颖的脸上,带着尚未褪去的哀伤和隐恨,随即便云淡风轻了。
陶颖一时有些看呆了去,原本想说的话竟闷在嘴里怎么也吐不出来,憋红了脸才吐出一句:“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若尔呢?”话一出口,她又回到了她原有的状态,眉尖微扬,笑的露出一口雪白唇齿,双手抱臂,淡淡讽刺地笑着:
“你是在等方若尔吧?我看你还是别等了,人家攀上了高枝呢,哪里还需要你这个小……”她拉长了音,像是突然恍然大悟似的,放轻语调:“乞丐。”
颜佑之目光在她脸上冷淡地停了三秒,又转会了头去,安静地靠在墙上,闭目不言。
即 使是一个乞丐,陶颖也不得不承认,颜佑之是她见过长的最好看的男孩,就连班里同学整天谈论的初中部的学生会主席,叶氏继承人叶慎之都没有他长的好看,叶慎 之整天面无表情老成的像个小老头一样,就是再帅的脸,配上他那一头板寸长短发和矜贵傲然不可一世的表情,那帮花痴,整天说叶学长多么多么帅,还不如……
她脸倏地红了一下,眼里像是能喷出火来似的,将整张脸都烧的通红的生气地竖起纤秀的眉:“喂!我和你说话呢,听见没有!”
颜佑之身体没动,只眼睛睁开,眼波横了过来,“有事?”
陶 颖脸色倏地涨的通红,完全忘了在外面维持自己娇美大小姐的形象,叉腰怒吼:“方若尔攀上了高枝,不会来了,人家正抱着叶慎之的大腿呢。”她懊恼地朝旁边翻 了个白眼,深吸一口气,又笑了起来,“你恐怕不明白叶慎之的身份吧?他可不光是初中部的学生会主席,还是叶氏的下一任继承人哦~”
后面的哦字余音袅袅,充满了恶意。
颜佑之的目光在她脸上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忽然分外认真地问:“你今天吃韭菜了?”
陶颖反应很快,秀眉一竖,寒着脸问:“你说我口臭?”
“不是。”颜佑之神色依然认真的像在讨论老师布置的作业一般:“你牙齿上有青菜。”
他还一脸无辜地加重了‘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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