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2 / 3)
新衣,着华服,焚香弄琴,如果自己愿意,也可以和叔伯兄弟们一起在族学读书,也可以在阳光不那么热烈的日子和姐妹相约出门骑马赛球,如果谁敢在她们出门的路上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窥伺她们,那此人一定会遭到王家的疯狂报复……可以说,王家的女孩子们每一个都过得和公主一样——甚至很多时候,不受宠的公主还不如她们。
但是过着如此优渥生活的王家女孩子们,对王家的正式事务没有任何发言权,包括她们自己的婚姻。
王家的女孩子们该享受什么,又该做什么,该去哪里,都和她们自己无关,她们好像自己手里那只极其幸运的狸奴,被自己这个尊贵的主人选中了做宠物,于是从此不管它天性是否向往神秘的山林和自由的捕猎,都必须从此吃最好的鱼,享受最好的毛发梳理,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乖乖卧在主人的怀里,娇俏万分地呼一声“喵~”,以此讨得主人的欢心。
王若彩是一个不喜欢伤春悲秋的女孩子,她格外爱在马场上昂扬肆意的赛马,和女伴相约打马球,闲时也和兄长过一过招,玩性起来和兄长们各领一队丫鬟仆役打泥巴仗也不是没干过。
但是即使如此,王若彩仍然能在她短暂的十四年未嫁女生活中意识到,自己这些王氏姐妹,和她们手里一只格外宠爱着的狸奴,没有区别。
她们的生活奢靡,过着别的女子一辈子都不敢想的富贵生活,狸奴生活也一样奢华富贵。
狸奴的猫生半点不由己,她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从一出生开始,她们就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王氏家族的男性主宰者们用来联姻的工具,就如一只被精心育种出来的狸奴,出生时就注定是要用来讨好主人的工具,而它们自己如何,和它们的未来是半点没有关系的。
王若彩不是一个喜欢自哀自怨的女孩子,她一个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叔伯家中的孤女,也谈不上什么自立自强,所以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她做的,就是尽量在还待字闺中的时候享受王家供养的时候过得快活一点。
等后来叔伯果然为了和同袍的恩义要将她嫁给战友的儿子冲喜,王若彩尽了她的力绝食三天无效后,也痛痛快快收拾了东西去了汝南——
别说,王家给她的陪嫁是真的丰厚,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为保护她的原因还是为向霍宴之父报恩的原因。
王家对女孩子的待遇是真的很好,好到王若彩在嫁到汝南后一度怀疑这也是王氏用来控制家中女孩的手段,从一个全天下最富贵最宠爱你的地方出来,不管嫁到哪里去,你都将一生怀念那个地方。
来到汝南后,因为对南方生活的不适应和自己与丈夫霍宴的夫妻矛盾,王若彩对王家的印象一日好过一日。
她很快就忘了自己曾为了对抗叔伯的决定毅然绝食,忘了是叔伯将自己从北方嫁到南方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一个自己从未接触过的名声也不算好的人,忘记了王家才是自己在南方一切痛苦的罪魁祸首。
她只记得自己待字闺中时是多么快活,王家对自己的供养是多么充裕。
在南方,她身边的一碗一具,每一件让她舒心的东西,都是王家给她的。
在霍家庄,她的夫君霍宴自私懦弱,不喜欢自己,她在霍家得到的主人地位,在汝南得到的尊敬和高看,也是王家给她的。
既然如此,还怎么能不爱自己的家族,不爱王家呢?
在汝南久经打击之后,王若彩一度认为自己的一生,最大的荣耀和成就,就是自己姓王。
直到有一天,她那一向古灵精怪的女儿思城顽皮一笑,建议她建书院教化流民,对她说,“女子非大贤大奸不能入史,如今又逢乱世,机会难得,既然走寻常路不可得,那为什么母亲不能开一代先河呢?”
我出身王家,在这个王室落魄尚需王家扶持的年代,已经是当世女子出身所能达到的顶点,为什么我不能开一代先河呢?
王若彩也问自己。
于是,妇好书院成立了。
她在王家空读了十四年的书,享受了高端无比的生活和世家教育,但是她尚且比不上自己六岁的女儿有野心。
后来她想,也许思城生而不凡,但是是否也是她太过狭隘,眼睛被来自家族的那一双手死死遮住,家族要求她做一个联姻工具,她就真的只把自己当工具了呢?
她虽然出身王家,顶级世族,但是论心胸开阔,眼界宽广,却比不上自己的女儿。
因为她从一出生就被教育做联姻的生育工具,再精致华美,也是工具。
而女儿思城从一出生,就被她教做自己,做霍家的主人,做霍思城。
一个家族的主人当然会去思考自己的前途功名,但是一个工具就不会,因为它不需要也没有前途和功名。
女儿思城的话就像一声晴天霹雳,劈开了困住她二十几年的枷锁,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直到那一天,她才不再是王家用来联姻的女儿若彩,而是她自己,王若彩。
其实那一年,她也才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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