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可叹宝玉陷泥淖非因美蛮花(6 / 7)
罗海。这是“姑娘迫”最后的一个仪式,在获得心爱的女子之后,把她打过自己的皮鞭作为信物,献给她的父亲或者母亲。罗海呆了一呆,说道:“原来这花环是你给她戴上的?”
桑达儿又是得意,又是害羞,黑脸泛红地说道:“多谢罗曼娜看得起我,她的皮鞭已经打在我的身上了。”
罗海心目中的女婿本来是想选择孟华的,这个结果颇是出他意料之外。不过,转念一想,孟华虽然很好,但他是个汉人,将来一定会把他的女儿带走的,倒不如让女儿嫁给本族的人,可以陪伴他的晚年。何况桑达儿也是族中年轻一辈的第一勇士,虽然比不上孟华那样好,也配得上他的女儿。于是也就欢欢喜喜起来了。
罗海按着回教的仪式给女儿和未来的女婿祝福之后,说道:“孟少侠,你可要多留两天,喝他们的喜酒了。”
孟华说道:“我本来应该喝这杯喜酒的,不过我想早日赶上尉迟大侠,恐怕还是不能耽搁了。”
罗海还没开口,桑达儿已是说道:“那也好。反正我们现在只是订亲,待你回来的时候,也许刚好赶得上喝我们的成婚喜酒。”
孟华笑道:“但愿如此。”
桑达儿道:“你一定回来喝我们这杯喜酒的。对啦,我们可以等你,待你回来,我们才行婚礼。爹爹,你不知道,孟大哥不仅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还是我们的媒人呢。”
罗海不觉又是一怔,要知按照他们的风俗,在“姑娘追”中缔结良缘的男女,都是彼此两情相悦的,根本就用不着媒人。“啊,怎的他还是你们的媒人?”罗海问道。
桑达儿道:“我本来没有勇气去追罗曼娜的,是孟大哥鼓励了我。他还在罗曼娜面前,替我说了许多好话呢!”
罗海本来恐怕孟华心里也许有点不大高兴的,听桑达儿这么一说,方始放下了心。
“既然你有要事在身,我也不便强留。不过,昨晚你也是和我们的小伙子一样,整晚没有睡觉的。最少总得多歇一天才走吧。”罗海说道。
“不了!”孟华说道:“三两晚没睡觉,在我是很寻常的事情。多谢你们的招待,我告辞了。”
罗海见他去意坚决,只好让他动身。送他一匹骏马,一袋干粮。桑达儿舍不得和他分手,又亲自送他一程。罗曼娜也赶在后边。
“别忘了快点回来啊!”临别依依,桑达儿扬手说道。
孟华笑道:“我不会忘记的,我还要回来喝你们的喜酒呢!”
他满载着友情离开,心中不无感慨:“想不到我交了这样好的两个异族友人,反而同样是汉族的段剑青,却下毒手害我。他还是我二师父的侄儿呢。不过,也正因为他是我恩师的侄儿,我还是要把他当作朋友看待的。但愿他肯接受我的劝告。”怀着这个希望,孟华快马加鞭,兼程赶路。
可惜他对段剑青的估计完全错了。对他的心地固然估计错误,对他的功力也是估计错误。
若在平常孟华练过上乘武功,两晚不睡觉,的确是很普通的事情,对身体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的,但现在他刚在受伤了之后,便即赶路。跑了一夜后,伤处又在隐隐作痛了。而目浑身发热,好像被放在蒸宠里一般。这种闷热之感,是由内而外的,和普通的由于赶路而身体发热的感觉不同。
“奇怪,段剑青练的不知是什么功夫,功力比以前高得多了,俚,却似乎是邪派内功。好在我还经受得起。”
虽然禁受得起,不过为了发散热菱,他只好下了坐骑,找个僻静的地方,做了一会吐纳的功夫才能恢复精神。走一会休息一会,如是者数次之多,直到将近日暮的时分,方始找到罗曼娜说的那个地方。
抬头一看,在山腰处发现一间茅舍,据罗曼娜所说,那就是段剑青所住的地方。
孟华不觉有点怀疑,心里想道:“他是小王爷的身份,过惯舒服的生活,为何肯在这间茅屋里挨苦?难道只是为了贪图罗曼娜的美色吗?”
当然他也曾经想到,段剑青昨晚想要害他,没有成功,料想也会提防他来报仇的。“多半他是不会回到这间茅屋来了?”孟华心想。
不过,孟华虽然知道想在这一间茅屋找着段剑青的希望甚属渺茫,他还是要试一试的。
这座山虽然并不很高,也远远比不上石林里剑峰的陡峭,但孟华身上带伤,爬到山腰,已是不由得吁吁气喘。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那间茅屋了。
“有人在里面吗?”孟华朗声说道。
只听得里面好似有呻吟之声,半晌,那人说道:“是谁?”声音微弱,似乎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不过孟华已是听得分明,一点不错,正是段剑青的声音!
本来他是不敢怀抱太大的希望的,想不到段剑青真的是在里面,倒是令他有意外的惊喜了。
“是我!”孟华应道,一面说话,一面放轻脚步,走进那间茅屋。
定睛一看,只见段剑青躺在一张竹床上,满面病容,正在连声咳嗽。
孟华一踏进来,段剑青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