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2)
层肉。
摁着他的男人被他扑腾得不耐烦了,一巴掌抽上去,骂骂咧咧:“瞅你那土行孙的挫样,人不大劲儿倒是不小,比年猪还难按。”
“屁点大的人,竟然还敢杀人,我看你那胆子比你人还大!”
“杀人偿命知道不?老子今儿一定要把你送去县衙,给旁边死了的那个偿命!”
话糙理不糙,但在黑脸男子看来,这是极致的侮辱了。
所以他反抗地更厉害了。
韩松把韩榆往后拎了拎,提议道:“他这样明显是做贼心虚,不若先把人送去县衙,再由县衙的人通知死者家属。”
当下就有几人毛遂自荐。
都是平民百姓,大家最恨为非作歹之人。
定要亲眼目睹此人被关进大牢,他们心里头才能痛快些。
他们向酒馆掌柜要了粗麻绳,捆猪似的把人绑起来。
由掌柜掏银子,租了辆驴车,直奔县衙而去。
“小娃娃,你是怎么知道他躲在柜子底下的?”
这一问,问出在场许多人的心声。
韩榆一改原先的淡定,脸蛋红红地往家长身边贴了贴。
手指攀上对方的衣袖,捏得紧紧。
“我在楼下时,看到他推窗户的手,只比我略大一些。”
“而后上楼来,发现凳
子上有脚印,便猜想他可能是站在凳子上往外看。”
雅间内可以藏身的地方并不多,矮柜就算一个。
韩榆也是赌一把,不料竟然赌对了。
接下来,就看那人能活到什么时候了。
在众人的叠声夸赞中,韩榆扯了扯韩松的衣袖:“二哥,咱们先去书斋?”
韩松应声,两人往楼下去。
掌柜追上去叫住他俩,强塞了两坛好酒,并一食盒的好菜。
这不仅是精神损失费,还是感谢费。
前者是从天而降的酒坛子,后者则是因为韩榆帮他抓到了凶手。
如若那人逃走了,怕是酒馆将会惹上人命官司,生意肯定也做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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