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3 / 3)
少她还愿意在他询问是否想他时,敷衍地回一句“当然想”……修狗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希望他高兴而已,错的明明是毫无魅力的他。
路小姐真是他顺遂人生中难以翻越的一座高山啊……
赫莲叹气。
做保姆(赫35)
路仁佳仔仔细细把《千万娇妻带球跑》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没漏掉一个段落。
全部翻完,她挫败地发现,这本书有关拍卖会的笔墨就那么多:某日,一个幸运儿在灞综市某家中古店的一堆仿制品中,意外发现了“永恒圣辉”的真品。幸运儿以很低的价格将项链买下,送到了普尼斯拍卖会,拍卖会为此紧急修改了拍卖品图册,将项链替换为了新的压轴。霸总戚玹在拍卖会上豪掷千万,把项链拍下送给了姜裳。
至于幸运儿是哪位、又是在哪家店买到的项链,小说里一概未提。毕竟这是本以讲述男女主角谈恋爱为主题的言情小说,读者只要知道“永恒圣辉”项链很有来历非常贵重,男主的求婚很浪漫,他超爱女主角der那就足够啦,其他细枝末节的东西谁关心呢!
无奈之下,路仁佳只能打开子世代那本《我能看到文物在发光》,寄希望于能在这本同系列且主角互有关联的小说中,找到关于拍卖会的蛛丝马迹。
尽管希望很渺茫,路仁佳还是想说万一呢——万一在子世代中,已经结婚多年的戚玹夫妻突然来个回忆往事,说起求婚时的浪漫礼物,把拍卖会的事当逸闻趣事分享了出来呢?
于是她掏出只看了个开头的二代小说,仔仔细细看了起来。
别说,这一看还真有收获!
虽然二代小说里的戚玹夫妇并没像路仁佳期待的那样,突兀地来一段“当年的拍卖会巴拉巴拉”,但二代女主角姜弥却给了路仁佳一个大惊喜——这位姜弥,正如小说名字描述的那样,能看到文物身上的“光”。
之所以会在一本现代都市霸总文里出现异能,是有原因的。
二代小说里提到,姜裳和姜弥母女俩,是建保市名门望族姜氏的后代。她们的先人因为某种原因,在百年前离开了建保市,来到灞综市定居。
姜氏一脉天生就对文物古玩有种特殊的共鸣。他们的后代中,有概率诞生出能看到文物身上特殊“光芒”的存在。这种光芒与文物的价值挂钩,光芒越亮,文物的年代越久远,价值越高。
姜弥就是间隔了不知几代后出现的特殊天赋者,一名“先天鉴宝圣体”。
姜裳来自灞综市孤儿院,是个父母不详的孤儿,她对自己身上流传的血脉一无所知。缺乏长辈的教导指引,年幼的姜弥自然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有着怎样的天赋。事实上,因为出生在贫穷家庭,小姜弥基本没机会看到什么昂贵的文物。
直到母亲姜裳嫁入豪门,成为了戚玹的妻子。在父母亲的结婚典礼上,姜弥终于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会发光的文物——挂在母亲脖子上的粉钻项链。
那条项链自然就是贵重无比的“永恒圣辉”。
路仁佳也是从姜弥的回忆里看到这一段,才突然灵光一闪,冒出了一个想法——既然姜弥可以看到“永恒圣辉”发出的光,为什么不试试利用这一点去寻找项链呢?就算其他仿制品项链中有因年代久远而变成古董的,它们的光辉也肯定不及真品耀眼,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只要拉出来往小姜弥眼前一溜,答案自然见分晓!
天呐,这世上为什么会有像她这样聪明的大女孩!
路仁佳双手抱脸,为自己的智慧深深折服。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她以“找姜弥做外援”为目标,对找项链行动进行规划时,路仁佳很快遇到了问题:她不认识姜裳姜弥母女,要从姜妈妈手里把小姑娘拐走做苦力,难度实在有些高。
她总不能走过去直接说“嘿姐妹,你家孩子的眼睛很特殊,可以鉴别出宝贝,把你女儿借我一用,回头我给你50万报酬”吧?这特喵也太可疑了,人家会不会信暂且不提,以姜裳对女儿的宝贝,估计就算信了也不会愿意让路仁佳带走小姜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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